在文学作品追求different的经验,应该是西方人不爱随波逐流、「个人主义」精神的反映。
闵德福当然不是韦小宝。但作为这位「反英雄」转生到
英语世界的引渡人,闵福德可以拒绝认同这小子的各种荒唐行径,但却万万不能讨厌他。
译者过的,是一种「借来的生命」。靠的是缘份。自己有话要说,从事创作好了,但如果觉得自己的话了无新意,或话说得不像人家那麽漂亮、那麽恰到好处,最好找代言人。
所谓「借来的生命」,就是这个意思。
有关译者与作者「缘份」之说,闵福德在近作“Kungfu inTranslation, Translation as Kungfu”一文[5],举例具体而微。
其中一例,是霍克思译《石头记》因缘。霍氏为了全心全力投入这项「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译作,不惜辞去牛津大学讲座教授的职位。
闵德福认为严复的「信、雅、达」三律,扼要切实,永不会过时。
若要补充,或可从钱锺书说,再加一律:「化」。
「化」的英译,闵福德提供了两个:transformation或transmutation。
要达「化」境,需要在重铸、重塑、重、重组(recasting)诸方面下工夫。
他拿了曹雪芹自认「风尘碌碌、一事无成」而感怀身世的序言,与霍克思的译文对照,赫然发觉空空道人竟坐在威尔斯乡下一间牧人的房子内,「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喝 hot Whisky Toddy。
霍克思退休後,有一段时间隐居威尔斯。曹雪芹坐喝热酒的羊倌屋,应该是他的乡居。
闵德福这一招,是「拱云托月」。他要说的,无非是译者投入原着的感情世界越深,译文越能进入「化」境。
我们细读霍氏译文,的确正如闵德福所说,丝毫不露翻译痕迹。
如果曹雪芹的母语是英文,The Story of the Stone的英文,配得上说是他的手笔。
(三)
但在翻译史上,像曹雪芹与霍克思这种配搭,的确讲缘份。
「缘」是天作之合。闵福德译《鹿鼎记》,也有缘份:他忍不住喜欢韦小宝这角色。
他看《鹿鼎记》,看得过瘾,因此决定带小宝「西游」,希望英语世界的读者也能分享译者的乐趣。
据他在试行本的序言说,他译《鹿鼎记》的志趣,如此而已。
闵福德使尽多年修炼得来的翻译「功夫」,务使英语读者能像他一样的投入韦小宝的世界,这个宏愿,可以达到麽?要知真相,得做读者反应调查,或看书的销量数字。这些资料既付阙如,我们只能循别的途径,推测英译《鹿鼎记》对西方读者的阅读经验可能产生的效果。
首先,以翻译论翻译,闵福德译文得到沈双这样的评语:仅从译者对细节、名词、叙事者的语气和节奏的重视上,就不难看出闵福德的确试图重现金庸整体的小说世界。译者曾经戏称金庸的叙事风格是「具有欺骗性的流畅」。其实他的译文也具有同样的风格,因为译文的流畅是在译者严谨的解释、周密的考虑,以及将近六年的翻译和校对的基础上达到的。虽然译文读起来很像读金庸的白话文言文的感觉,既典雅又通俗,任何有一定翻译经验的读者都可以不时在文中发现译者独具匠心的痕。[6]虽然沈双也指出了译文若干不逮之处,如没有衬托出「韦小宝举止言行有深刻的反讽和寓言的意义」(页75),但大体来说,他给予译文相当高的评价,这可从以上引文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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