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2份。
该表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制发,如个人制作电子版评审表,需严格按照本表原件内容制作。如表内“业务自传”和“单位推荐意见”栏目不够书写,栏中内容可在B5纸上打印、粘贴,并需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要求有申报人员近三年以来各年度业务考核结果即考核等级,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由人事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每人1份。
符合各省或各部委免试条件的,需按提交有相关规定的文件复印件以兹证明,并由省或部委职改部门出示同意免试公函1份(需加盖公章)。
3.相应等级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各相应模块合格证)复印件,每人1份。
符合各省或各部委免试条件的,需按提交有相关规定的文件复印件以兹证明,并由省或部委职改部门出示同意免试公函1份(需加盖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每人1份。
5.学历证书(指国民教育系列)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
6.现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
复印件要有照片、任职职务和日期页。